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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漏打卡规章制度

2023-09-17 18:00:02文秘写作访问手机版

上班漏打卡规章制度(精选3篇)

上班漏打卡规章制度 第1篇

  一、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。

  二、公司夏季工作时间(冬季工作时间另定):

  上午:8:00——12:00下午:13:30——17:30加班:18:00起

  三、员工上、下班均需亲自打卡,正常状况下一天应打卡四次(行政、后勤人员只需打上、下班卡),午后连班不用打卡,如需加班的,也应按规定打卡。

  四、员工在打好上班卡后,即时开始上岗工作。未经许可长时间离岗、脱岗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。

  五、无故不打卡者,按旷工处理。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,依此累计。

  六、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,扣款10元/次;每个月累计三次以上,按一天事假处理;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,直接按半天事假处理。

  七、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,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、下班时间,按迟到或早退的规定来处理。

  八、不得打重卡,凡是人为原因造成打卡时间识别不清,该时间段按事假处理。

  九、上下班忘记打卡者,务必在当天交由直接领导签卡确认(逾期无效),签卡次数每个月限3次。超过3次以上,签卡10元/次。

  十、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未能依时打卡的,能够在2天内请直接上司签卡证明。

  十一、事假务必在前一天下班前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,未获得批准而离开的作旷工处理。

  十二、旷工三天以上(含三天)作自动离职处理,不计当月工资。

  十三、生产员工辞职务必提前15天提出申请,非生产员工辞职务必提前30天提出申请,不足申请天数自行离职的扣除基本工资的20%。

  十四、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,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。十五、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开始严格执行。

上班漏打卡规章制度 第2篇

  1.打卡人员: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,上、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。

  2.打卡时间: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,按迟到论处;超过60分钟以上者,按旷工半天论处;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,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。

  3.打卡要求: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,并通报批评一次。

  4.其它情况: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,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,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,写明原因、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,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,交行政部签字核实。

  5.奖罚措施: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,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。并全年存档备查,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。

  1)全月无迟到、早退及旷工情况,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。

  2)员工当月迟到、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,第二次扣20元。当月累计迟到、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。

  3)员工正常上、下班忘打卡者(早上早到、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),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,视为忘打卡1次,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。

  4)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、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。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。

上班漏打卡规章制度 第3篇

  为加强公司管理、维护工作秩序、提高工作效率,公司将从20xx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,相关事项明确如下:

  1、适用范围

  适用于湖北九州舜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体员工

  2、打卡时间

  2.1市场部、财务部、综合管理部标准考勤时间:9:00--17:00

  2.2其他部门按排班时间执行,以保障业务正常运作;

  2.3考勤以考勤机记录为准,每一天空上下班至少二次指纹打卡,作为日常考勤的依据。

  3、相应处罚

  3.1任何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,违者双方均处罚200元/次;

  3.2任何员工不得变造出勤时间、伪造打卡记录,违者处罚200元/次;部门负责人有变造出勤时间、伪造打卡记录的,另行处理;

  3.3综合管理部每月不定期检查打卡及其它考勤状况,各部门应予以配合。凡出现推诿、临时变造考勤的状况,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职责,罚款200元/次。

  4、其他说明

  4.1员工忘记打卡时,应在当日填写《考勤异动表》(附后)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,部门负责人每月3日前将上月《考勤异动表》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。

  4.2考勤记录采用手工和打卡相结合的形式。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不一致的,以部门负责人审核的《考勤异动表》为准。各部门、分公司每月3日前将上月《考勤登记表》交到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。

  4.3公司鼓励举报代打卡及其他变造、伪造考勤的行为。一经查实,被举报人处罚200元/次,当天考勤记为旷工;被举报人为部门负责人的,处罚400元/次;对举报人予以100-200不等的奖励,并替举报人保密。

  4.4新入职未录入指纹人员,由各部门填写《考勤登记表》及《考勤异动表》,至指纹录入成功为止。

  4.5请尚未录入指纹的人员于20xx年9月29日下午17:00前前往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,逾期不录指纹的以旷工论处。

  5、以上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,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