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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标准规章制度

2023-09-03 17:36:01文秘写作访问手机版

酒店标准规章制度(推荐3篇)

酒店标准规章制度 第1篇

  第一章 总则

  第一条 为明确酒店奖惩的依据、标准和程序,使奖惩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规范员工的行为,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,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,特制订本制度。

  第二条 制定奖惩制度及执行奖惩行为时,须遵守以下原则:

  (一)奖惩有据的原则。

  (二)奖惩及时性原则。

  (三)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  (四)教育为主,惩罚为辅的原则。

  (五)有功必奖,有过必惩的原则。

  第三条 员工因工作优秀或业绩突出,给予员工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,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;员工的业绩未达到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考核标准,或员工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时,应给予惩戒,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,争取创造更好的业绩。

 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。

  第五条 人事部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奖惩行为进行监督,并负责组织处理重大奖惩事件及奖惩申诉。

  第二章 奖励规定

  第六条 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。

  (一)行政奖励包括口头表扬、嘉奖、记功、记大功。

  (二)经济奖励包括加薪、发放奖金。

  第七条 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由部门负责人在例会、晨会上进行口头表扬:

  (一)在工作中积极肯干,认真负责,超额或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。

  (二)在工作中团结协作、帮助他人者。

  第八条 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嘉奖,或颁发奖金30-200元,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。

  (一)工作努力、业务纯熟,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。

  (二)做出对社会有益的行为,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;拾金(物)不昧者(价值1000元以上)。

  (三)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,改进管理,经采纳产生一定成效者。

  第九条 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记功,并颁发奖金200-1000元,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。

  (一)通过自身努力,避免了质量事故、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。

  (二)对维护公司荣誉、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。

  (三)在业务竞赛、年度评比中成绩优秀者。

  第十条 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记大功,并颁发奖金1000-3000元,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。

  (一)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,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。

  (二)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,能够奋不顾身,不避危难,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。

  (三)在产品开发、工艺设计、产品设计、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、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,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。

  第十一条 奖励程序:

  (一)员工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行为,由其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,填写《奖励申请表》,提交给行政部。

  (二)行政部对所提出的奖励行为进行调查核实,如属实则组织相关人员对奖励方式进行讨论确定,并将相关资料提交上级审批;如不属实则向提出部门回复意见。

  (三)所提报的奖励事项通过审批,由行政部与受奖励员工进行沟通,执行奖励。

  第三章 惩戒规定

  第十二条 惩戒的方式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。违反国家(地方)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在本惩戒标准之内,按有关法律法规将当事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
  (一)经济处罚包括:收缴违纪所得、经济罚款、降薪、扣发当月奖金、赔偿损失。

  (二)行政处罚包括:口头警告、通报批评、记过、降级或降职、解除劳动关系。

  第十三条 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,进行口头警告,并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,由部门负责人在例会、晨会上提出。

  (一)一个月内发生不遵守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之规定行为3次以上者。

  (二)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者。

  (三)因个人疏忽,造成工作差错,未造成经济损失或后果者。

  (四)工作中不听从领导指挥、不与同事协作者。

  (五)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、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。

  第十四条 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,进行通报批评,并处以30-500元罚款。

  (一)发生漫骂同事行为者。

  (二)损害客人利益,引起客人有效投诉者。

  (三)工作时间内打扑克、下棋、睡觉、干私活者。

  (四)违反安全守则,不按工作程序操作,未造成后果者。

  (五)工作中不服从上级的安排、指挥,或阻碍同事工作不听劝阻者。

  (六)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设备者。

  (七)随意改动或毁坏班次表、公告栏中张贴的规章制度、文件、布告、通知、通报者。

  (八)发生打架斗殴行为,未造成严重后果者。

  (九)因自身原因造成公司声誉不良影响情节轻微者。

  (十)因工作失职,造成公司财产1000元以下损失者。

  第十五条 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,进行记过处分,处以罚款500-1000元。

  (一)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或不积极采取措施,致使公司受到1000元以上,5000元以下经济损失者。

  (二)因工作失误,造成公司财物损坏、丢失,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,5000元以下经济

  损失者。

  (三)一年之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行为者。

  第十六条 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以罚款1000-3000元,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,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  一) 连续旷工三天(含)以上,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(含)以上者。

  二) 玩忽职守,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。

  三)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属实者。

  四) 对同事暴力威胁、恐吓、妨害团体秩序者。

  五)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,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。

  六) 滥用职权,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20xx元以上经济损失者。

  七) 偷盗、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。

  八) 工作中对外交往时索贿、受贿,收取回扣者。

  九)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、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。

  十)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。

  十一)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。

  十二)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。

  十三) 年度内累计记过两次者。

  十四)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、伪证、制造事端者。

  十五) 工作时间酗酒闹事、聚众赌博者。

  十六)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。

  十七)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品入公司者。

  十八)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。

  十九) 虚报业绩、瞒报事故的而蓄意妄取成绩、荣誉和个人私利者。

  二十)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,或隐瞒简历者。

  第十七条 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,追究责任并按规定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。 第十八条 惩戒程序

  (一)任何部门都可根据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,或通过其它员工检举投诉的资料,向人事部提交《惩戒申请表》。

  (二)行政部接到《惩戒申请表》,按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取证。

  (三)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示后,与当事人进行沟通,由当事人在《惩戒申请表》》签字确认。

  第四章 附则

 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拟定,总经理签发。自签发之日起执行,原类似制度自行废止。

  看了

酒店标准规章制度 第2篇

  1、提前十分钟到岗,要求仪容仪表符合酒店规定,女员工化淡汝、工服整洁、皮鞋光亮,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(扣0.1分);

  2、不得迟到、早退,每迟到、早退一次(5分钟之内)罚款5元(扣0.1分),超过5分钟罚款10元;

  3、不得无故空岗、串岗,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(扣0.1分);

  4、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,主管将班前检查一次卫生、交接班时再检查一次,如检查两次均不合格,当班人员每人罚款5元(扣0.1分);

  5、不准带情绪上班,班中不准无精打采,要为客人提供微笑服务,

  酒店前台奖惩规章制度。不可在休息室内吃东西、看报纸,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(扣0.1分);

  6、严格准确的交接班,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,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罚款5元(扣0.1分),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,当事人罚款50元(取消参加“服务之星”评先资格)。

  7、不得私自调班,如果确有需要必须事前申请,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三次,如果私自调换班,对双方当事人每人罚款5元(扣0.1分);

  8、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、入住手续,熟悉协议价格及挂帐单位有效签单人,每出现一次现金支取单,罚款10元(扣0.2分)。

  9、接营销办的会议通知单时,要做到准确无误,如因个人接单不清导致房间超额预订,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(扣0.5分)。

  10、做好住客房及各相关办公室的电话升降级工作,如班间连续两次为及时为住客房升级,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(扣0.1分)。

  11、商务中心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提供服务,杜绝无关人员在商务中心逗留,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(扣0.1分)。

  12、前厅各岗如被酒店、值班经理或部门通报,追查责任到人,一经查实,罚款30元(扣1分)。

  13、外管登记单要符合公安局要求,并按规定由当值早班送到公安局外管科,如出现退单或退盘,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(扣0.2分)。

  14、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,每拖延一天,罚款10元(扣0.2分)。

酒店标准规章制度 第3篇

  一、会计稽核制度

  (一)会计稽核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检查和监督,是酒店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
  (二)酒店会计稽核工作主要由会计主任负责,并按稽查内容与项目分工落实有关人员开展工作。各稽核人员对审核签署的凭证、帐薄、报表负责。

  (三)酒店稽核工作包括对营业收入的帐单凭据、原始凭据、记帐凭证、会计帐薄、会计帐薄的稽查及财务成本计划的稽核。

  (四)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:

  1、营业收入有关单据的稽核。主要由收入主管审核酒店每日营业收入的有关帐单、凭据及报表。

  2、原始凭证的审核。主要审核:

  (1)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、日期及填制人员的签章,其中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须盖有单位的公章。

  (2)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是否本单位

  (3)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合法、真实。

  (4)数量、单价和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。

  (5)报销手续是否完备。

  (6)自制原始凭证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签章,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,必须加盖本单位的人公章。

  3、记帐凭证的审核:

  (1)经济业务的摘要是否简明扼要。

  (2)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。

  (3)填列的金额是否准确,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。

  (4)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,未附原始凭证的除按规定可无原始凭证的外,是否注明原始凭证的存放处。

  (5)制证日期是否填制,制证人员(现金、银行转帐)是否盖章或签字。

  4、会计帐薄的稽核:

  (1)检查会计帐簿是否及时记帐,是否符合规定。

  (2)帐帐(总帐与明细帐)、帐表(明细帐与有关报表)的金额是否相符。

  5、会计报表的稽核:

  (1)会计报表的种类是否齐全,内容是否完整,印章是否齐全。

  (2)会计报表是否平?,帐表金额是否相符。

  (3)会计报表各表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否正确。

  6、财务成本计划的稽核:

  (1)财务成本计划指标的计算是否正确。

  (2)财务成本计划与其他专业计划是否平衡。

  (3)计划指标是否符合上级要求,是否切实可行。

  (五)会计稽核人员要按规定审核原始凭证、记帐凭证,对记载不正确、不完整、不符合规定的凭证,应退回补填或更正,对伪造、涂改或经营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,并及时报告部门经理。

  (六)财务部经理及财务会计人员应遵守执行有关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,对违反制度和纪律的收支业务应予抵制,并做好说明教育工作。

  二、会计档案管理制度

  (一)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酒店各项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,财务部要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,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、归档、保管、调阅和销毁等制度,切实把会计档案管好。

  (二)会计档案的范围为:

  1、会计凭证:原始凭证、记帐凭证、汇总凭证、银行对帐单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。

  2、会计帐薄: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、明细帐、总帐、固定资产卡片、辅助帐薄。

  3、会计报表:月、季度会计报表,年度会计报表(决算)。

  4、电脑磁盘:储存会计核算资料、电脑核算程序。

  5、其他会计资料:帐单、发票、收据存根、计划统计报表、经济合同、会计移交清册等等。

  (三)酒店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,都应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,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。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,期满之后,由财务部编造清册归档入库。

  (四)已入库的会计档案,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,需拆封整理的,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处理。会计档案的保管,必须存放有序,查找方便,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,不得随意堆放,严防毁损,散失和泄密。

  (五)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(六)酒店保存的会计档案应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要,积极给予利用。酒店其他部门查阅会计档案,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,要向保管人说明查阅范围,并按规定进行登记,查阅后及时归档。

  (七)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,需凭查阅单位介绍信,说明查阅范围,查阅人还应出示身份证件,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后,才能办理登记查阅手续。

  (八)查阅会计档案必须由保管人陪同,不得让查阅人单独在场。查阅时会计档案需保持原样,不得拆抽,涂改,如需复印的,须经财务部经理同意。

  (九)会计档案保管期满,需销毁时,应指定专人鉴定审查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,经酒店领导同意,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销毁。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,应单独抽出,另行立卷,保管到结清为止。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,不得销毁。

  三、票证管理制度

  (一)票证是酒店为开展经营业务、按照一定格式印制的有价证券。票证既是企业向客户核收各种款项的依据,也是客户据以报销费用或支付款项的凭证。

  (二)酒店根据业务需要和管理制度,由财务部设兼职管理员,负责全店的票证管理工作。

  (三)票证的种类及用途

  1、房金帐单(发票)。它是总服务台开具据以向住店客户收取房费、餐费、电讯费、洗衣费、车费等费用的票证。

  2、餐厅帐单(发票)。它是餐厅开具向顾客收款的凭证。

  3、收据是用于非营业性款项往来结算的凭证。

  4、有价证券及其他票据。如餐券、舞票等收款凭证。

  (四)票证由财务部票证管理员经财务部经理审批同意后负责印刷或购买,其他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印刷或外购。

  (五)票证印刷或购入后,由票证管理员按种类编号进行登记,妥善加以保管。领用时按顺序发好,并做好领用登记销号手续。应定期对库存票证进行盘点。严格保管好票证。

  (六)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领用有关票证,应指定专人前去办理。领用时要认真清点领用的票证是否连号,发现漏号要及时调换。

  (七)各部门票证的人员要妥善保管各自使用的票证,要按票证使用规定办,一个人同时只能使用一本票证,发生作废票证时,不能撕毁或丢弃,必须完整上交财务部。

  (八)财务部票证管理人员要经常核查所经管的各项票证,了解掌握各部门使用票证的情况,督促各部门将用完的票证存根及时前来以旧换新。